数字化赋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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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产业数字化是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集中体现。如何通过数字化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推动文化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从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成为重要课题

  文化产业数字化的目标是不断扩大优质文化产品文化体验供给,数字化带来的技术便利和手段升级,归根结底还是要落实到内容生产的优化精进、创造创新上  

  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沙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考察时指出:“文化和科技融合,既催生了新的文化业态、延伸了文化产业链,又集聚了大量创新人才,是朝阳产业,大有前途。”文化产业数字化是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集中体现。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具体要求,是“十四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重大任务。如何通过数字化,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推动文化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从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成为重要的课题。

  激发创造活力

  催生新型业态

  文化生产领域的变革总是与科技进步息息相关。历史上,印刷技术带来图书出版、报刊、广告、新闻等行业勃兴,电信技术则带动电影、电视、广播、唱片等业态崛起;如今,信息技术进步正给文化生产带来又一次重大变革,这就是方兴未艾的文化产业数字化。

  目前,文化产业数字化在两条道路上齐头并进:一是新产业的兴起,二是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前者指的是以数字技术和互联网为依托形成的新型文化,包括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乐、短视频等;后者则是文博业、图书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演艺等传统业态,借助数字化技术实现转型升级,包括其中涌现的数字博物馆、数字出版、数字影视、数字音乐等。

  从文化发展角度来说,数字化大大激发文化创新创造的活力。一方面,数字技术促进文化创作、传播和接受方式的创新,让精品内容实现多元化衍生。以敦煌为例,因地域和气候等原因,当地只有一半时间是有效旅游时间,但通过借力现代科技,创建数字敦煌网络系统,公众足不出户便可以享受到全方位的数字游览体验。数字敦煌将敦煌的艺术和文化魅力在更大的时空范围中展示和传播,甚至在海外也培育了大批消费群体,这就是数字技术的优势。一些网络文学作品通过数字技术挖掘,实现在影视、动漫、出版、听书等多种业态的开发。

  另一方面,凭借开放性、低门槛和互动性优势,数字化技术缩小数字表达鸿沟,激发了亿万普通民众的创新创造潜力,为优质文化产品内容生产聚合广泛的创作主体。

  从产业发展角度来说,数字化有助于延长文化产业链,促进结构优化,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高文化含量、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价值统一的产品,将成为数字化时代的宠儿。在追求文化和数字技术高度融合的过程中,产品形态日益丰富化,消费日益个性化,新的商业模式也将层出不穷。

  数字化还为文化产业转型提供新动能。这其中既有产品和服务转型,比如报业、出版业正走向数字化;也有业态转型,网络电影、网络自制剧、网络综艺日益丰富文化消费生活;还有发展方式转型,集聚发展是文化产业发展重要特点,随着数字化进程的展开,文化产业集聚方式渐渐从企业集聚、项目集聚发展到要素和业态集聚,互联化程度越来越深。

  把握消费需求变化

  创新文化产品供给

  旺盛的文化消费是文化市场繁荣的反映,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随着各类数字化技术不断应用于文化生产,文化消费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反过来,消费作为需求侧的驱动力,又助推文化产业数字化不断完善,催生催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

  数字内容成为文化消费的重要需求。网络文娱市场规模正在超越传统娱乐市场,成为文娱市场的主体。“十三五”时期,网络自制剧数量已经超过各卫视频道播放的电视剧数量,网络自制综艺时长也已赶超各卫视制作的综艺节目。网络文学成为文学创作的生力军,不仅数量惊人,质量也在不断提升,并成为影视IP的主要来源。这一切都说明,文化消费中数字内容占比越来越重。

  文化消费的互动需求和社交属性凸显。与传统文化消费的单向性不同,从时下流行的弹幕文化可以看出,人们在文化消费过程中越来越注重话题分享和即时交流。互动短视频、互动影视剧、互动小说等文化产品的出现,也反映出消费者参与内容制作的共创式的文化生产和消费形态。文化消费的社交属性和社群特征,可以借数字化技术实现最大程度的满足。互联网文化企业利用大数据技术,定位不同偏好的用户群体,实现了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精准投放,推动文化内容创作向精细化和品质化方向发展,促成供需两侧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