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民间走上大舞台 “土琵琶”的华丽变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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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琵琶”的华丽变身

  柳琴是流行于鲁、苏、皖一带的民间弹拨乐器,因形似柳叶又称“柳叶琴”,又因外形及构造与琵琶相似,老百姓亲切地称其为“土琵琶”。200多年来,几经变革,柳琴由为乡村小唱伴奏的“土琵琶”走上独奏乐器的殿堂,实现了华丽转身。

  1987年,山东省滕州市的文化工作者在东郭镇苏楼村,发现了一把苏家祖传的柳琴,据专家考证,这是目前所发现的最早的柳叶琴。最早的柳琴构造十分简单,只有两条丝弦,七个用高粱秆做成的品位,音域很窄,仅有一个半八度,还不便转调。当时的琴体较大,演奏时有一竹筒套在食指上,用拇指捏紧,靠手腕甩动而拨弦发音,演奏形式别具一格。柳琴发音响亮宏大,音色高亢刚劲,乡土气息浓郁,专为“拉魂腔”伴奏。

  “拉魂腔”原是流传于鲁南、苏北一带的民间小唱,最早是灾民和穷苦人在农闲时,一家一户或一两个人结伴,走乡串户乞讨要饭时上门随口演唱的小调,当时并没有管弦伴奏,也无服装道具,只用竹板或梆子敲击节奏。演唱内容是农村喜闻乐见的神话故事或充满生活情趣的小“篇子”,这种演唱叫“唱门子”。

 

  清朝乾隆年间,滕县苏楼村的文秀才苏道一就喜欢这种民间小唱,爱戏成癖,连雇用长工佃户都要选会唱戏的。苏家每年秋天都要种上四五十亩地的荞麦,专留给前来苏楼村搭班唱戏的艺人们食用,由此苏楼村也会聚了当时的各路艺人,逢年过节通宵演出,盛况空前。艺人们在一起互相切磋技艺,交流唱法。他们将流传当地的肘鼓子、四句腔、花鼓相互融合、渗透,形成了锣鼓铳子。苏家佃户王清精通音乐,自制第一把柳叶琴为其伴奏,使这种小唱更加圆润。在苏道一的指导下,吸收了柳子戏中的“耍孩儿”“山坡羊”的词句格式,采用了四句腔的帮腔。

  清朝咸丰年间,这种小唱出现了专业艺人和班社雏形,演出小生、小旦的“二小戏”,或外加小丑的“三小戏”,这种戏也叫对子戏。在长期的演艺过程中,形成了曲调优美、细腻婉转的唱腔,尤其是唱词的句尾的拖腔委婉缠绵,有拉人魂魄的艺术魅力,从而得名“拉魂腔”。

  到了清末民初,“拉魂腔”已经形成七八个艺人,或十几个艺人组成的职业班社,俗称“七忙八不忙,九人看戏房,十人成大班”。演出形式也由原来单一的“唱对子”和打地摊演出的“跑坡”,发展成在庙会主唱的“会戏”,为富人家做寿或办喜事的“堂戏”,以及祭祀请神敬仙、烧香还愿的“愿戏”等多种形式。随着班社人员的增多,一些大型剧班开始出现,角色行当也逐步完善,走上了舞台演出。清朝同治年间至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仅山东滕县和峄县境内有名有姓的柳琴戏班社,就多达100多个。

  滕县苏家班到清末苏友刚这一代更加红火,长盛不衰。当时有民谣说:“王清徐四苏友刚,十里八坡吃得香。”兴起于清道光末年的峄县华家班也是早期有影响的班社之一,活跃在鲁苏豫皖四省交界地区,以演出《钓金龟》《打干棒》《马孤驴换妻》等传统剧目为主,活动时间长、影响范围广。除了这些大型戏班之外,当时几乎每个村都有三五个由一家一户或两三个人组成的无名无姓的流浪戏班,常年奔波穿梭在乡村的红白事、开业庆典和过寿祝寿等仪式活动上,可谓村村有戏台,庄庄唱拉魂。

  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拉魂腔”正式定名为柳琴戏。1953年2月,峄县柳琴剧团正式成立,走上了专业化、正规化的路子,大大丰富和发展了柳琴戏艺术,使这朵乡土奇葩绽放在城乡舞台。1960年,枣庄建市,枣庄市柳琴剧团应运而生,成为山东省第一个市级柳琴戏专业艺术剧团。

  1958年,济南军区前卫歌舞团民族音乐家王惠然和江苏徐州乐器厂合作制成三弦二十四品柳琴,由原来的两根弦变成了三根弦,音柱也由7个增加到24个。跟“土琵琶”相比,新型柳琴扩大了音域,方便了转调,音色也由闷噪变得明亮起来。

  经过一代代艺人的努力,柳琴戏在剧目、唱腔音乐、舞台表演等方面,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柳琴戏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其语言朴实生动、通俗明快,包含大量的俚言俗语,直白诙谐,妙趣横生,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和健康情趣,深受广大观众喜爱;其声腔风格独特,旋律摇曳多姿,节奏或舒缓或明快,以丰富多彩的花腔,别致的拖腔区别于其他剧种。女腔委婉华美,俏丽悠扬,优美动听。男腔粗犷奔放,质朴无华,深沉浑厚,独具风采;其内容多以表现当地人民的生活及情感、家庭伦理道德和青年男女的爱情为主要题材,间以表现英雄人物或帝王将相的内容,其传统剧目十分丰富,据统计,有大小剧目200多出和200多个唱词“篇子”。在许多柳琴戏传统剧目中,至今还保留着深刻的时代印记,对研究我国的民俗文化,很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