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健康问题,始终把防疫工作看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血吸虫病是一种传染极广、危害极大的寄生虫病,在我国流行的历史长达两千多年。20世纪50年代,面对血吸虫病疫情的严重危害,毛泽东同志发出“一定要消灭血吸虫病”的号召,亲自领导和部署消灭血吸虫病的斗争,并取得重大胜利。回顾这段历史,总结其经验,对于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具有启示意义。
在我国南方特别是长江中下游地区,血吸虫病长期肆虐,给人民留下刻骨铭心的惨痛记忆。在江西省余江县曾流传着这样的民谣:“身无三尺长,脸上干又黄。人在门槛里,肚子出了房。”“妇女遭病害,只见怀胎不生崽。难听婴儿哭,十有九户绝后代。”余江县的蓝田坂地区,在1956年开始大规模防治血吸虫病前的近50年间,有3000多人因患病死亡,20多个村庄完全毁灭,1.4万多亩田地变成荒野,真是到了“千村薜荔人遗矢,万户萧疏鬼唱歌”的境地。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高度重视血吸虫病的防治。1951年3月,毛泽东同志派人到余江县调查,首次确认余江县为血吸虫病流行县。1953年4月,他又派医务人员到余江县马岗乡进行防治血吸虫病的重点实验研究。1953年9月,在上海养病的沈钧儒发现周围一些农村血吸虫病十分猖獗,便给毛泽东同志写了一封信,建议加强并改进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这封信让毛泽东同志意识到,血吸虫病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重大问题,他很快复信指出:“血吸虫病危害甚大,必须着重防治。”卫生部门和有关地方大规模的摸底调查发现,该病的危害比当时其他慢性传染病要严重得多。
一是流行性广。病害流行遍及江苏、浙江、湖南、湖北、安徽、江西、四川、云南、广东、广西、福建和上海等12个省市的350个县市,患病人数约有1000多万,受到感染威胁的人口则在1亿以上。二是传染性强。血吸虫病大多流行在水稻种植区,农民在水田耕作和日常生活中,都随时与水接触,极易在不知不觉中遭受感染,不易引起注意。而且病害传播迅速,据浙江省统计,病区每年新增病患约10%。三是死亡率高。在病害严重地区,甚至出现整户整村人口死亡的情况。江苏省高邮县新民乡,在1950年到1951年两年内,因患病死亡1006人,占全乡人口总数比例达18.2%,其中全家死亡的共计31户。
面对这样的严峻形势,毛泽东同志心情很沉重。1955年11月,他在杭州召集华东、中南地区省委书记开会研究农业问题期间,特意把卫生部副部长徐运北叫来,要他详细汇报防治血吸虫病的工作。他一边听汇报一边强调指出:“这么多病人,流行的地区又那么大,要认识到血吸虫病的严重性,我们一定要消灭血吸虫病。”“广大农民翻了身,组织起来发展生产,必须帮助农民战胜危害严重的疾病。”1956年2月,毛泽东同志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提出号召:“全党动员,全民动员,消灭血吸虫病。”
在全党全国人民的艰苦努力下,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很快取得重大进展。1958年6月30日,《人民日报》报道了江西省余江县首先消灭血吸虫病的喜讯。毛泽东同志看后“浮想联翩,夜不能寐”,欣然写下那两首脍炙人口的七律《送瘟神》。回顾历史,我们党领导人民群众同血吸虫病进行坚决斗争的历史经验,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统一领导,形成合力。长期以来,血吸虫病难防难治,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有力的领导。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虽然注意到了血吸虫病的疫情,但因领导无方,举措不实,无法遏制病害的发展。针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党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成立党委统一领导的防治机构。1950年4月,卫生部发布《关于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指示》,采取了一些防治措施,但事实表明这项工作绝非卫生部门孤军作战就能完成的。1955年11月,毛泽东同志指出:“光靠卫生部门是不行的,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随后,直属中央的防治血吸虫病九人小组成立。1957年7月又在上海成立卫生部血吸虫病防治局,与中央防治血吸虫病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加强各血吸虫病防治机构之间的协调和配合。此后,血吸虫病流行地区县以上党的组织以及大部分乡以上党的组织,都建立了防治血吸虫病领导小组,大部分地区乡以上的各级人民委员会都建立了防治委员会,一举扭转了防治血吸虫病缺乏统一领导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