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7月26日电 (记者 龙敏)福建莆田市湄洲岛26日获立法保护。当天下午,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了《莆田市湄洲岛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湄洲岛是妈祖文化的发源地,是妈祖信俗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国家旅游度假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在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生态文明战略和促进对台交流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但是,随着发展加快和促进对外开放不断拓展,在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中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祖杰称,因此有必要结合湄洲岛实际,制定保护湄洲岛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保护、改善和提升湄洲岛环境,进一步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把湄洲岛建设成为生态岛、旅游岛。
该《条例》分为五章三十六条,分为总则、保护、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根据湄洲岛作为妈祖文化核心区和海岛风光旅游区的特点,将湄洲岛文化遗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都纳入保护范畴,着重围绕解决管理责任不明晰、执法授权不到位、罚则不具体、现有法律空白等实际问题。
湄洲岛具有丰富的文化资源。该《条例》规定,依法保护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优秀文化资源。湄洲岛管委会应当制定建筑风貌规划和技术规范,明确建筑布局、风格和色彩,控制建筑高度、密度,维护海岛天际线和空间形象,体现海岛生态和莆田地域文化特色。
该《条例》还规定,推进“智慧湄洲岛”建设,完善信息基层建设和信息数据资源,建立应用平台,推广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严格控制岛上户籍人口总量,鼓励岛上居民外迁。(完)